浙江高院

浙江高院发布金融审判典型案例

某物流公司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公路货物运输保险,被保险人为该物流公司,保险标的为普通货物、易碎品,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,每辆车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。某物流公司后委托实际承运人马某某运输货物,马某某驾驶车辆在承运过程中发生车辆左侧倾覆,造成所载货物及车辆

审判 浙江 金融 高院 浙江高院 2025-09-11 19:47  2